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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火門設置監管基礎根據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(gb50016-2014)第6、4、11條規定,建筑物內的疏散門應符合下列規定: 1.民用建筑和廠房的重慶防火門應采用疏散方向開啟的側門,不得使用推拉門、卷簾門、懸掛門、旋轉門和折疊門。除A類和B類生產用房外,人數不超過60人且平均每人疏散人數不超過30人的房間,疏散門的開啟方向不受限制; 2.倉庫疏散門采用疏散方向開啟的側門,但C、D、e類倉庫一層墻外可采用推拉門或卷簾門; 3.當疏散樓梯或疏散樓梯的門完全打開時,樓梯平臺的有效寬度不得減小。 4.在人口稠密的地方,需要控制人員隨意出入的疏散門以及帶有門禁系統的房屋、宿舍和公寓樓的外門,應確保在發生火災時,不使用鑰匙等任何工具即可從內部輕松打開,并在顯著位置設置帶使用提示的標志。 上一篇防火門相關法律法規的解釋下一篇防火門與普通門的區別 |